“馳名商標”退出產品包裝
發布時間:[2014-5-17] 查看次數:2617
在產品的雙面膠帶包裝上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這個華麗“外衣”曾是許多公司的金字招牌,但從5月1日新《商標法》正式施行后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不允許再用于產品廣告宣揚,這意味著“請認準中國馳名商標”的宣揚已終結。 “禁令”已施行半個月,首府的著名商標公司已替換了新包裝,新疆“馳名商標”產品包裝也已淡出貨架。 據統計,到目前,新疆已取得37件中國馳名商標,烏魯木齊共有9件,包括天毛、眾和、美克·美家、西爾丹、阿爾曼、新康、金雪馳、天彩、天山水泥等。 商超:“馳名商標”包裝漸少 徐慧源是東方100商廈歡歡超市的樓層經理,他在4月底就在微信朋友圈發布消息,提醒本來用“馳名商標”在貨架或超市宣揚的廠商進行處理。 14日,走進該超市,已見不到任何相關的宣揚廣告。 徐慧源說,從5月1日起,該超市對印有“馳名商標”的產品不予進貨和上架,而目前超市中現有的一些標注“馳名商標”的產品都是在5月1日行進的貨,“馳名商標”字樣包裝的產品將會逐漸淡出商超貨架。 別的,通過造訪好家園、家樂福等超市發現,涉及“馳名商標”的產品主要在食物、家電、洗化、服裝等領域,雖說目前超市的一些產品外包裝還存在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或標識,但大都是本年5月1日前所出產的產品。 此外,在中山路、西北路、友好路等富貴路段的展示欄、戶外廣告上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字樣也已難尋蹤影。 據了解,本年4月,國家工商總局就下文明確,5月1日后,“馳名商標”字樣用于產品、產品包裝或容器上屬違法行為,但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產品除外。 公司:更注重產品品質提高 阿爾曼清真食物工業集團上一年取得了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稱謂,本年4月才正式拿上商標注冊證書,還未來得及在新包裝上打印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 14日,該公司董事長熱迪力·阿布拉說,雖然“中國馳名商標”不能運用在外包裝上宣揚,但公司相同經得起商場的考驗,目前已經開端進軍內地商場。 已取得4年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稱謂的新疆西爾丹食物有限公司總經理程華說:“我們更看重的是馳名商標對公司商標的保護力度。” 記者在14日造訪中發現,新疆的伊力特、古城等取得馳名商標的酒企也已將更新包裝的產品上市。 工商:公司申報仍然意義大 14日,在家樂福超市購物的消費者劉莉說,平常會經常關注馳名商標選購產品,今后馳名商標從外包裝消失,從外觀選擇能夠會存在難度,但購買幾次之后,對產品品質有了了解,也會加深對品牌的形象。 新《商標法》從5月1日起開端施行,關于印有“馳名商標“包裝的產品,如果是5月1日行進入流通領域的不予處罰,也無需撤架、召回或替換包裝。但關于5月1日后仍然將“馳名商標”字樣用于廣告宣揚或產品包裝上,將處十萬元罰款。 禁止“馳名商標”用于宣揚,是不是會影響公司申報的積極性呢?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商標處處長楊軍表示,短期來看能夠會有一些影響,但確定馳名商標的意義仍然很大,因為國家對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和行政保護程度比一般商標要高,國家鼓舞公司把產品做到馳名的程度,要從“保護”的角度了解,而不是宣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