膠帶封嘴是“執法犯法”
發布時間:[2013-11-20] 查看次數:2776
膠帶封嘴是“執法犯法” 11月16日清晨,廣東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派出所抓獲了一個盜竊集團的23名成員。23名嫌犯被帶回派出所后,部分嫌疑人戴著手銬,被用雙面膠帶封住嘴。當地警方稱,這是為了避免嫌疑人串供。 新京報評:事實上,今年新施行的《刑事訴訟法》中,明確規定須“尊重和保障人權”。雙面膠帶封口、報紙包頭,顯著貶損了他人人格。甭說目前23名嫌疑人還未受審,即使他們的確施行了盜竊違法,也只能遭到法定刑的處分,任何附加的對他們的莊嚴羞辱,都有悖于法治原則。說到底,在法治觀念、人權意識前進的當下,一些執法者不能刻舟求劍,按某些違規違法的“老皇歷”就事,而應尊重權力,循法就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