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省質量技能監督局8月21日通報膠粘劑產物質量省級專項監督檢查成果,不合格產物發現率為6.4%。
本次檢查了廣州、珠海、佛山、順德、江門、中山、東莞等7個市(區)58家企業出產的膠粘劑產物126批次,根據GB 18583-2008《室內裝飾裝修資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定量》、GB 19340-2003《鞋和箱包用膠粘劑》以及經存案現行有用的企業規范及產物明示質量指標和懇求,對膠粘劑產物的苯,甲苯+二甲苯,正己烷,總揮發性有機物,游離甲醛,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,鹵代烴(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總量),二氯甲烷及 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總量等9個項目進行了查驗。
檢查發現8批次產物不符合規范規則,觸及苯、二氯甲烷、總揮發性有機物、鹵代烴(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總量)等項目。
廣東省質量技能監督表明,已責成關聯部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,對本次專項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物及其出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置。